服务热线: (0512) 68055111    68057111
主页 > 财税新闻

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《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》的通知

来源:苏州中瑞    发布时间:2022-03-03 10:48:11    查看次数:1681
发改财金〔2022〕271号
 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,国务院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 
《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》已经国务院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 
 
 
国家发展改革委
财政部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
住房城乡建设部
交 通 运 输 部
商务部
文化和旅游部
卫生健康委
人民银行
国务院国资委
税务总局
市场监管总局
银保监会
民航局
 
2022年2月18日
 
 
附件: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

相关文章

苏州中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21-2024

地址:苏州市姑苏区劳动路28号华亭大厦1202、1203室 电话:0512-68057111 0512-68055111

咨询专用邮箱:zr_cta@163.com 备案序号:苏ICP备13051588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