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热线: (0512) 68055111    68057111
主页 > 财税新闻
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(试行)》的公告

来源:苏州中瑞    发布时间:2022-04-02 14:50:11    查看次数:1603

 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

 

为贯彻落实新发布的《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28号),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顺利实施,国家税务总局相应修订了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(试行)》及《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》。现予以发布,自202211日起施行。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(试行)〉的公告》(2018年第60号)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》(2019年第7号)附件2同时废止。

 

特此公告。

 

附件:1.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

 

   2.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

 

 

国家税务总局

 

2022325

相关文章

苏州中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21-2024

地址:苏州市姑苏区劳动路28号华亭大厦1202、1203室 电话:0512-68057111 0512-68055111

咨询专用邮箱:zr_cta@163.com 备案序号:苏ICP备13051588号-1